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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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0/26 | 屏東縣 | NT$100,000 | 1.該廠從事瀝青拌合作業,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2.現場稽查時,作業中其製程設備(震動篩、拌合機、乾燥機)運轉時,粒狀污染物未有效收集,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分。3.請將污染源確實檢修後,再予以操作以免再次受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10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
固定空污 | 2022/05/17 | 屏東縣 | NT$150,000 | 該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定期檢測,本局派員前往監督檢測,惟檢測當下該公司乾燥機(E002)、震動篩(E004)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1-05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
固定空污 | 2021/05/25 | 屏東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15日派員於該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結果2,317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1,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5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15 | 屏東縣 | NT$100,000 | 本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8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當時製程操作中,其中新料旋風集塵器壓降表顯示30mmH2O,與貴公司領有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規定不符,且當場未能提供每日操作紀錄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意見陳述說明,貴公司提出之陳述意見嗣經審酌,本案違規事實明確,核無免責之正當理由,本府爰依規定裁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6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01 | 屏東縣 | NT$6,000 | 從事預拌混凝作業,於屏東市頭前溪段224-4地號土地,堆置大量道路刨除之廢柏油塊,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0/11/24 | 屏東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1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75條第2項裁處。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七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