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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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3/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製程係以砂、石及水泥為原料經拌合後注入模具成形,且從事預鑄箱涵、預力電桿基樁、預力混凝土管、離心混凝土管、預鑄人孔、手孔、高壓混凝土磚、預鑄溝蓋板等或其他水泥製品製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3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太白里通天路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