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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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2/29 | 苗栗縣 | NT$60,000 | 查獲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最近一次之清除處理日期為105年3月1日,目前廠內貯存申報量至107年9月貯存量為1.3噸,經查貯存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廢液已逾貯存以一年為限規定,且貴公司未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40-107-12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上庄路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