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8/23 | 臺中市 | NT$1,200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8049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臨港路二段七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04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社苓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8公里西向東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1858(子車: HK-308,司機:蔣昆霖)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提供購料證明來源為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弘城營造有限公司),本案業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詢回復,上述車輛並未有至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弘城營造有限公司)載運剩餘土石方,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料證明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1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臨港路二段七四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2/05/15 | 南投縣 | NT$60,000 | 1.本案係為民眾向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反映中寮鄉鄉林巷有曳引車載運廢棄土,案經草屯分局中寮鄉分駐所警員派員攔查。2.本局於110年9月16日15時10分派員至前揭地點,稽查當時已由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警員攔查35噸曳引車(車頭車牌KLE-0823,子車車牌HK-800),車斗內載有土石方並摻有少量塑膠網、寶特瓶,並飭請駕駛提供有關資料,惟駕駛無法提供廢棄土來源證明。3.經查駕駛未隨車持有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本局檢查,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告發,並飭請其駕駛原車運回。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1-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一巷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2/03/25 | 南投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0年10月28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爽文派出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龍南路316-8號前稽查,查獲該公司營業曳引車輛(車號KLJ-1858、車斗HK-308)由蔣昆霖先生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1-03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一巷七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5/02/10 | 苗栗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4-0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一巷七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2/12/05 | 新竹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 40-101-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一巷七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3/09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1-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一巷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