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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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劉平雄
統一編號
84710693
成立日期
1994/04/01
資本額
464,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76,204,6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6-2791717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236巷8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劉平雄 董事長 18.57%
陳美宏 董事 11.35%
劉怡均 董事 0.00%
劉彥均 監察人 6.25%
營業項目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236巷8號
    2013/03/27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士林區德行西路36號7樓之17
    2012/03/29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11年臺南市東區仁和里里長選舉 30000.0
    總支出金額 30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2023 01-8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9 0萬 0萬
    商標
  • 漢平HANPIN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3/08/23 臺南市 NT$3,000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並已採集得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2-080347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三六巷八號
    一般廢棄物 2023/08/21 臺南市 NT$3,000 緣執行登革熱例行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8月11日下午14時59分許稽查 貴公司位於本市東區崇善十一街69-2號對面之建築物,於建築物南側垃圾桶中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2-080301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三六巷八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8/25 臺南市 NT$6,000 本局於110年6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和路122號,發現貴公司自辦倉庫、棧房、棚架拆除工程所產生碎石、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堆置於空地內,未保持清潔完整,致產生污染地面情事。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40-110-08006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三六巷八號
    一般廢棄物 2019/09/02 臺南市 NT$3,000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德高段170-10地號空屋前空地樹叢下,未妥善清理藍色塑膠盆積水容器,明顯見有孑孓孳生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41-108-09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三六巷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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