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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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3/25 | 新竹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據貴公司112年12月11日112志二字第112121101號函,貴公司湖口二廠(管制編號:J59B4033)於112年9月19日辦理P001管道氮氧化物固定空氣污染源定期檢測及申報,惟貴廠檢測當時污染源天然氣使用量(天然氣用量需達0.64~0.8(千立方公尺/小時))未達檢測計畫書(表AP-ST4)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13-03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九五號一一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