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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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培昇 | 董事 | 39.37%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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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5/14 | 桃園市 | NT$90,000 | 貴公司於於107年2月9日報運出口「PA6 PELLETS」貨物乙批(出口報單第BC/07/125/A0991號),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會同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不規則狀電鍍金屬廢塑膠,並表面帶有金屬光澤,屬混合五金廢料(廢棄物代碼:E-0213),於輸出入階段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05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復興一路三三八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