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2/09 | 彰化縣 | NT$9,000 |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從事金屬加工處理(五金零件電鍍)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1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遲於114年1月23日才向當地環保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4-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1/29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彰濱廠(位於:本縣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3號)從事金屬鎖零組件電鍍作業,現場電鍍污泥A-8801之貯存設施,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無配置所須之警報設備、滅火、照明設備或緊急沖淋安全設備,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9月10日現場督察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6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 40-110-1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6款、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三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6/08/17 | 彰化縣 | NT$100,00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05-080001 |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處代表權人接受環境教育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6/08/15 | 彰化縣 | NT$200,00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 32-105-08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5/11/19 | 彰化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1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4/12/14 | 彰化縣 | NT$14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20011 | 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巷規定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7/04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7/04 | 彰化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4/05/11 | 彰化縣 | NT$25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5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4/03/11 | 彰化縣 | NT$2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3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