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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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11/23 | 彰化縣 | NT$10,000 | 原設置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離職,並經核定由代理人執行職務至108年4月30日,期限屆滿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1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大峰里大峰巷一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8/06/30 | 彰化縣 | NT$60,000 | 於水措單元之調勻池檢測出總鉻(44.4mg/L)濃度超過許可核准範圍最大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6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大峰里大峰巷一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6/09/26 | 彰化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9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大峰里大峰巷一五五弄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2/12/18 | 彰化縣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1-12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大峰里大峰巷一五五弄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