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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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5/09/10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4-09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二一一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6/24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060003 | 本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暨「桃園市政府執行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項次九之一,符合本項裁罰事實(一):「每次(筆)數處以六仟元罰鍰並累計之,單次勾稽罰鍰累積上限不超過三萬元。」本次未申報月份共計1筆,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二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