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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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等11棟建築耐震補強工程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 | 106/11/24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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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02/02 | 雲林縣 | NT$100,000 | 1.本案依逸散污染源粒狀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查核。2.經查該場區物料堆及裸露地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採行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以致影響其效果,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限107年1月8日依管理辦理盡速前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7-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中華路九六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1/04 | 雲林縣 | NT$100,000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於本縣麥寮鄉吉安段1號及新吉段35、36、44等地號堆置源自經濟部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工業用水專用設施麥寮尾水池清淤工程之淤泥,現堆置量約14萬立方公尺,已為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泥沙,屬環保署公告第五批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文件即逕行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處分新台幣10~100萬元。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中華路九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7/05/11 | 桃園市 | NT$30,000 | 於水污染管制區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5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中華路九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