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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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詠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85003226 | 2024/03/05 | 2044/03/04 |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部 | 79854797 | 26,7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詠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85003226 | 2023/09/27 | 2051/12/31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37,00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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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2/06/13 | 屏東縣 | NT$10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6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5條規定:未設置工地告示牌,缺失點數扣4點。2.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3.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4.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5.第9條規定: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點數扣4點。6.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36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1-06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九之五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