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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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污染 | 2025/02/05 | 臺中市 | NT$30,000 | 案經本局於113年11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查核113年5月至9月份施作計畫書結果,發現貴公司113年6月6日僱用執行病媒防治業務(施作地點: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597巷33弄19號)之施藥人員,未持有施藥人員證照,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42-114-020001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東區旱溪里旱溪五街四八巷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