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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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9/27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鴻豐COMO展示銷售中心於現場地上設有1座貯存容器(貯存物:柴油)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貯存系統,惟未於該貯槽四周設置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 | 30-112-09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第3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4條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五街一○六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3/08/0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6,0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鴻灃越)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080003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五街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