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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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5/03 | 臺南市 | NT$0 | 1.貴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0年7月15日派員至本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三小段169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社於現場堆置廢鐵金屬、電路板及塑膠框零件等廢棄物,並利用大型機具予以簡易分類及進行酸洗等廢棄物處理行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及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1年3月3日偵查終結,認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書內容略以:「四、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0萬元。」。2.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三項次二規定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扣抵後,處新臺幣0萬元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1-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 | 臺南市永康區六合里中華二路二六六巷三二號四樓之一 |
事業廢棄物 | 2021/10/22 | 臺南市 | NT$18,000 | 本局於110年7月15日前往大廟一街28巷內稽查,發現貴社於本市歸仁區媽祖廟三小段1692地號土地上堆置廢鐵金屬混和物等,貯存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致廢鐵金屬混合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 | 40-110-10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六合里中華二路二六六巷三二號四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