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5/03/18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工務局113年10月18日核發之(113)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2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同安里大舍北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5/03/18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工務局113年10月18日核發之(113)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2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同安里大舍北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未於貯存設施內,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12-06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惟未填報於廢清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6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未依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6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與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主要成分特性混合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40-112-06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5條,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堆高機及機台使用後產生廢油混合物(D-17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2-06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36,000 |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2-06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3/02/08 |
高雄市 |
NT$390,000 |
本局前於111年12月19日至貴廠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洗滌塔(A201)洗滌液pH值為11.04(許可證範圍6~9),洗滌液流率為100L/min(許可證範圍600~1000L/min),未有效處理廢氣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2-02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二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