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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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 150,000 |
2023/10/20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 40,000 |
2023/10/2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2項;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 900,000 |
2023/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19,083 |
2023/04/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1,045 |
2023/0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9,180 |
2022/12/16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 100,000 |
2022/12/16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20,000 |
2022/12/16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 20,000 |
2022/12/16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 20,000 |
2022/12/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6,150 |
2022/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2,138 |
2022/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2,057 |
2022/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28,861 |
2022/03/03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 90,000 |
2021/10/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5,817 |
2021/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00,448 |
2021/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6,816 |
2021/04/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2,422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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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9/08 | 新北市 | NT$10,202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應於112年1月31日前申報繳納111年第2期(111年7~12月)水污染防治費,惟逾期90日仍未繳納。 |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 30-112-09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水污染 | 2021/01/15 | 新北市 | NT$75,000 | 貴公司為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427-04號),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公司廠內於鍋爐冷凝水管線未依許可規定納入至廢水調整池,與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8/03/02 | 新北市 | NT$300,000 | 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9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117巷9號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專案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印染整理業,使用燃油鍋爐提供製程加熱,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881-03號,有效期間自103年8月15日至108年8月14日止,管制編號:F0500812),現場鍋爐運轉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中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校正值為145.0mg/Nm3(排放標準為100 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6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7-03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20 | 新北市 | NT$300,000 |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F***-03),於燃油鍋爐(E101)後端排放管道(P101)執行粒狀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226mg/Nm3(標準10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6-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05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8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
水污染 | 2014/02/20 | 新北市 | NT$3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2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 |
水污染 | 2013/06/06 | 新北市 | NT$2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6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二段一一七巷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