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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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11/13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17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45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11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八九之一號 |
水污染 | 2019/09/04 | 高雄市 | NT$10,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有污泥產生、貯存及清運之紀錄;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08-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八九之一號 |
水污染 | 2019/09/04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78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08-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八九之一號 |
水污染 | 2019/01/28 | 高雄市 | NT$30,0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9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貴公司在未領有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進行廢(污)水貯留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8-01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八九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10/04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7年8月31日22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中門路389之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小港區南星路旁,廠區北側,風向:偏南風)發現明顯可聞化學惡臭異味。嗣進入查察,發現貴公司係從事化學品槽櫃清洗作業,稽查當時廠內放置一化學品槽櫃(槽體標示:丙烯酸乙酯(1917)),於槽體旁發現與周界外相同化學異味,以攜帶式火焰離子化偵測器(F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2.02%(20200ppm),再經查上開槽櫃因人員疏失閥門未緊閉,致槽內化學品氣體洩漏,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07-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八九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