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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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07/2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前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之備查文件(四07901-H01766),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含量:單一98%W/W,有效期間至106年6月30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5向派員前往貴公司忠義廠(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二段270號2樓)稽查,查該址5樓現場仍運作(貯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9.8%W/W,共計332公斤;惟原領有備查文件依法已逾期失其效力,未於運作前向本府申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逕自行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6-070007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村忠義路二段二七○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