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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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3/25 | 雲林縣 | NT$60,000 | 經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其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且未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申請延長,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14-03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一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3/01/16 | 雲林縣 | NT$100,0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11月10日查核結果,貴公司豐田四廠製程中產出之廢溶劑收集後經高溫蒸氣回收處理設備處理後再回製程作為清洗用途,惟該處理程序未核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另查現場廢溶劑回收處理設備未妥善密閉收集,有逸散洩漏情形。上述未依操作許可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1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0/10/19 | 嘉義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一二九巷一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