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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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月刊、吾愛吾家雙月刊印製 | 國防部 | 112/12/12 | 否 | |
105年度《台北畫刊》印製配送案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5/02/02 | 否 | |
103年度《臺北市民手冊》印製配送案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3/05/23 | 否 | |
103年度《臺北畫刊》印製配送案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3/01/09 | 否 | |
101年度《臺北畫刊》印製配送案第2次變更契約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2/10/04 | 102838.0 | 是 |
101年度《臺北畫刊》印製配送案第1次變更契約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2/01/02 | 14887894.0 | 是 |
101年度《臺北畫刊》印製配送案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100/12/12 | 14887894.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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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1/17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所屬林口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5**-**號),經查其他後燃燒器(A103)廢氣流量錶顯示-66.15(Nm^3/min)、燃燒溫度未顯示數值(B.OUT),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核定範圍(廢氣處理量:50~100(Nm^3/min)、燃燒溫度:280~380℃)不符,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1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工五路一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5/05/12 | 新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4-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工五路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