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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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7/19 | 彰化縣 | NT$336,000 | 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產生製程作業廢水,並逕行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清洗脫膜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承受水體,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有害健康物質項目鉻濃度為4.5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mg/L)1.26倍;其他水質項目鋅濃度為6.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5mg/L)0.24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7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草中里頂草路四段二三三巷二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