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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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9/10 | 高雄市 | NT$6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廠內產出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部分露天堆置,無防止雨水流入或滲透設備及措施,亦未於貯存區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40-109-09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三○○之六號、復興路三○八號 |
營建工程 | 2016/07/06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5-07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三○○之六號、復興路三○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6/03/08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3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7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三○○之六號、復興路三○八號 | |
營建工程 | 2016/02/15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5-0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三○○之六號、復興路三○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