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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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3,000公斤 | 中央造幣廠 | 111/10/18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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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11/01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PET、銀錠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6日查核,發現其他袋式集塵器(A002)現場儀表壓降值為70mm水柱,與許可文件核定参數值1至25mm水柱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0-1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7/09/14 | 雲林縣 | NT$100,0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1日進行稽查,貴公司設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屬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稽查當時現場(M01)製程操作中,該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於106年5月5日屆滿已失效;另經查該程序許可證於本縣環境保護局申請展延在案,惟未於3至6個月內提出申請,應於許可屆滿日起停止操作。查察該公司106年6月至7月份操作紀錄內容,顯為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9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0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0/19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4-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9/30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8/26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3-08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