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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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12/07 | 臺南市 | NT$132,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本局於111年6月23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60.2mg/L(標準值30.0mg/L),未符合金屬基本工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12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
水污染 | 2023/01/05 | 臺南市 | NT$33,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洗模具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並流入廠內雨水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 30-112-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
水污染 | 2022/01/19 | 臺南市 | NT$36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局於110年11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現場檢測pH值為12.4,(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基本工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1-0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1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記錄107年7月至12月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分別為75公斤4次、75公斤5次、75公斤5次、75公斤4次、75公斤4次、75公斤5次,惟上網申報量分別為1.2公噸、1.4公噸、1.48公噸、1.38公噸、1.31公噸、1.22公噸,污泥產出申報量與書面紀錄量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8002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
水污染 | 2017/01/10 | 臺南市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三、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6/10/14 | 臺南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5-10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暨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七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