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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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三 | 董事 | 22.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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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18/08/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1.工地標示牌:設置工地標示牌 2.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3.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 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陸光五街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