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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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黃義傑
統一編號
86612330
成立日期
1992/04/09
資本額
7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7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4622500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定安路17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黃義傑 董事長 23.00%
洪素貞 監察人 77.00%
營業項目
  • 其他染整(114099)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黃義傑
    2019/12/05
  • 資本額變更為70,000,000
    2019/10/31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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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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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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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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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請求賠償損害
    2013
  •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2014
  • 履行協議
    1998
  • 本票裁定
    2022
  • 聲明異議
    2017 2024
  •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201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2/02/09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20,000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5/03/04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H5334-05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1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熱媒鍋爐(E401)操作中,稽查時現場違規缺失(1)熱媒鍋爐(E401)燃燒非煙煤物質(木屑),依許可證內容,應以煙煤為燃料。(2)該鍋爐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82地號,非許可證核定申請文件之廠登地號(中工段88地號),現場污染源設備配置與操作許可證核定不一致,上述缺失皆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4-03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移動污染 2025/01/07 新北市 NT$5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2)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1023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24/10/01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709-08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M01製程作業中,惟其中洗滌塔(A104)流率為130L/min,且流量計讀值上限僅500L/min,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許可核定操作範圍:180-540L/min,許可核定設計值600L/min)。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3-10000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20/06/19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334-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旋風分離器(A401)因破裂而未正常運作,致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公司於1小時內未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逕行逸散空氣污染物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20-109-06004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19/06/05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廠內堆置場(X401)之堆置地號(本市中壢區中工段0082地號),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堆置地號(中壢區中工段0088地號)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8-06000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6/05 桃園市 NT$10,000 查詢行政院環境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熱媒加熱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R-1107)暨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應以袋裝方式貯存,案經本局107年4月17日派員查處結果,上述廢棄物堆置於廠區內未以袋裝方式貯存,貴公司廢棄物貯存方式與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7-06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水污染 2018/05/13 桃園市 NT$10,000 現場有多餘槽體、管線,有使用許可未登載之藥品,洗滌塔廢水有流入廢水處理設施,惟未納入許可登記中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30-107-050010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17/07/13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pH值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6-07001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15/09/08 桃園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4-09001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固定空污 2014/04/15 桃園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3-04001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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