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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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林美惠 | 董事 | 3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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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2/04/06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10月19日21時00分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O路O巷O號稽查,查獲該公司未設置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致使貯存之油料流出污染地面水體,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11-04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東區東信里振興路四一二巷四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17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108年至110年9月以工廠登記廠址(位於本市東區東信里振興路412巷34號)進口廢塑膠共1,727.436公噸,經本局110年11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進口廢塑膠實際貯存及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地點位於本市烏日區溪岸路新厝巷33號,另查貴公司亦收受國內事業單位產出之廢塑膠,惟貴公司該廠址尚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再利用資格)報本局核准逕自進行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東區東信里振興路四一二巷四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