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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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4/05/16 | 屏東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3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 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未設置工地標示牌、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 全進行覆蓋、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鋪面未清洗及施工車輛 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即離開工區,導致泥沙外帶, 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防塵網破損未完全覆蓋 ,累計缺失扣點計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 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 主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3-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竹林村維新路一五九巷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