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17/02/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悄混凝土製造程序(含堆置場程序)(M01)證號」,地號申請範圍為草漯段1885-3、1884-2、1883-3號,其地號改編為610、611、612、613號,本日稽查發現地號草漯段642號,堆置瀝青刨除料,堆置長64m、寬31m、高10m,合計體積為19840m3,屬環保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第5批堆罝場,該廠於該地路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本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草漯二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