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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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0/04 | 臺中市 | NT$100,000 | 111年8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神岡廠)執行督查作業,查貴公司(神岡廠)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0-05號),督察時發現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壓差值及相關設施檢查等項目,紀錄止於111年5月12日,惟未依許可內容每日記錄1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1-10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六二○巷二九號 |
水污染 | 2020/04/14 | 臺中市 | NT$10,000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09-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六二○巷二九號 |
水污染 | 2020/03/03 | 臺中市 | NT$97,500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3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六二○巷二九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15 | 臺中市 | NT$1,200 | 現場查獲車輛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導致混凝土及碎石掉落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2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六二○巷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