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2/07/28 |
臺中市 |
NT$231,000 |
該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525之3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27-11號),經本局於111年5月17日上午11時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7.7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7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水污染 |
2021/10/13 |
臺中市 |
NT$94,500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525之3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27-11號),經本局於110年8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38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10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12/03 |
臺中市 |
NT$5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32-00號),本局109年1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報告查核,貴公司於108年8月27日執行排放管道P5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然其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濃度為44mg/Nm3(標準為30mg/Nm3);二氧化硫檢測結果濃度為189ppm(標準為35ppm);氮氧化物檢測結果濃度為224ppm(標準為180ppm),上述三測項均未符合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2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12/03 |
臺中市 |
NT$3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51-00號),本局109年1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報告查核,貴公司於108年2月21日執行排放管道P7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然其二氧化硫檢測結果濃度為86ppm,未符合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12/01 |
臺中市 |
NT$100,000 |
命M05製程之燃煤鍋爐立即停工,因貴公司M05製程之已改為五顆獨立2噸以下之燃氣鍋爐,未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條件,已無須申請設置或操作許可證,認定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行為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11/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熱媒加熱程序(M05)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32-00號),本局於109年1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P501排放管道108年度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之定期檢測,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11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11/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51-00號),本局於109年1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P701排放管道108年度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之定期檢測,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11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27 |
臺中市 |
NT$450,000 |
查信富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32-00號),本局109年1月6日派員至信富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報告查核,信富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8月27日執行排放管道P5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然其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濃度為44mg/Nm3(標準為30mg/Nm3);二氧化硫檢測結果濃度為189ppm(標準為35ppm);氮氧化物檢測結果濃度為224ppm(標準為180ppm),上述三測項均未符合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07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27 |
臺中市 |
NT$15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51-00號),本局109年1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報告查核,貴公司於108年2月21日執行排放管道P7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定期檢測,然其二氧化硫檢測結果濃度為86ppm,未符合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0700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4/07/15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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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7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3/14 |
臺中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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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3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4/02/24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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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2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4/02/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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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水污染 |
2014/01/02 |
臺中市 |
NT$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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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3/10/31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10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3/08/22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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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2-08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3/02/22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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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
20-102-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水污染 |
2012/11/13 |
臺中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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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110005 |
違反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0/09/02 |
新竹縣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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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9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二五之三、五二五之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