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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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元鴻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86999191 | 2020/05/22 | 2030/05/21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557311 | 48,0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元鴻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86999191 | 2022/08/05 | 2032/08/04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557311 | 117,6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元鴻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86999191 | 2000/10/11 | 2011/10/11 |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811609 | 10,80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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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5/19 | 高雄市 | NT$12,000 | 上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車輛(509-QY)111年1月11日11時20分清運貴公司廢樹脂(D-0201除外)(D-0202)(聯單編號:S160047511100002)進入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廢樹脂(D-0201除外)(D-0202)為不可燃物,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遣返,經查貴公司廢樹脂(D-0201除外)(D-0202),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1-05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7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並採樣分析,經現場於集塵設備採集所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送樣至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驗(報告編號:E10D1208D-A),檢測結果戴奧辛及呋喃為4.96ngi-TEQ/g,超過公告現值為1.0ngi-TEQ/g之規定,與貴公司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1006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3/10 | 高雄市 | NT$45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會同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執行旨揭製程(M02)排放管道(P002)採樣,採樣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84mg/Nm3,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超過排放標準,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3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3/10 | 高雄市 | NT$195,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會同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執行旨揭製程(M02)排放管道(P002)採樣,採樣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119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ppm超過排放標準,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3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3/10 | 高雄市 | NT$195,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會同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執行旨揭製程(M02)排放管道(P002)採樣,採樣結果一氧化碳濃度為3576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ppm超過排放標準,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9/09/26 | 高雄市 | NT$1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稽查人員108年7月23日執行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排放管道(P002)粒狀污染物檢測稽查,粒狀污染物依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101.75C)測定,檢測結果指出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47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為100mg/Nm3。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09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4/19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452號從事合板及組合木材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合板製品製造程序(M03)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64-01),經本局人員於107年3月6日執行稽查時貴公司製程皆正常操作中,惟發現貴公司M03製程中袋式集塵器(原誤植為A302,更正編號為A305)細粉料回收供M02製程使用之管道未密閉收集、旋風分離器(A306)輸送至袋式集塵器(A308)之管道破損致有粒狀物逸散至空氣中情事,另旋風分離器(A303)廢氣入口溫度計損壞、袋式集塵器(A304) 壓降錶之壓力管線未確實銜接,致壓降錶未能正常運作、袋式集塵器(A305) 壓降錶損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4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4/19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641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5)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05-01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3月6日執行稽查時貴公司製程皆正常操作中,惟查貴公司M05製程中袋式集塵器(A507)之壓降錶現場紀錄值已超過許可核定值(5~25 cmH2O),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4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5/06/15 | 高雄市 | NT$450,000 | 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4-060044 | 違反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3/11/06 | 高雄市 | NT$2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2-11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35條第1款同行政罰法第8條、第18條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