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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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7/08 | 桃園市 | NT$320,000 | 經查該址係由臺端承租作為土方、砂石臨時暫置場所,現場有土石方堆置情形,堆置體積約8,212立方公尺,惟堆置土石方已逾3,000 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7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安樂街四九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