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華環保企業行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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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簡瑍褕
統一編號
88010361
成立日期
2021/01/15
資本額
2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188號13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簡瑍褕 100%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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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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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恒華環保企業行 88010361 2023/04/27 2033/04/27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22764579 3,667,2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恒華環保企業行 88010361 2021/07/05 2031/04/23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22764579 4,308,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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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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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4/11/11 高雄市 NT$6,000 貴事業113年10月25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3年9月4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136000000號函核准貴事業轉讓登記乙案,發現貴事業負責人由張OO變更為簡OO,惟貴事業遲於113年10月25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3年9月4日)後30日內(113年10月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3-11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一八八號一三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4/08/19 高雄市 NT$12,000 本局113年7月1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執行113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於本市小港區OO段000地號進行稽查,案地為貴事業申請作為管理清除車輛之停車場使用,貴事業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10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78號),當日發現案地鐵皮棚架(鐵皮屋)內地面有貯存大量事業廢棄物約37公噸(長8公尺、寬6.1公尺、高1.9公尺),地面廢棄物發現有廢印刷膠膜、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託運日期為20240701及託運人為台灣麥迪康有限公司明細表、捷盟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康是美藥妝)廠商地址為彰化市民生路297號6樓、及空軍數位迷彩長褲疑似尺寸清單等廢棄單據,為實際負責人簡進宏於前天(7月16日)駕駛貴事業清運車輛KEL-0000至大寮載回,因近期本市垃圾焚化廠進廠管制因素,無法拉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調度中心進廠確認單以夾子車載運進焚化廠處理,故載運回案地後先傾倒於地面貯存,後續再將廢棄物移至貴事業另一清運壓縮車KEP-0000後再載運至焚化廠處理,前述作業進廠前會由實際負責人簡進宏告知簡瑍褕進行申報,且稽查當時貴事業清運車輛KEL-0000車斗內發現有貯存廢塑膠、廢塑膠管、風管、鋁箔及玻璃纖維等廢棄物,據簡進宏表示,為前述廢棄物,尚未夾到地面,經查貴事業許可申請文件中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棄物貯存於案地並有轉運情事,故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44-113-08000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一八八號一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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