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3/02/03 |
高雄市 |
NT$200,000 |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第一項設置之代理人如有更動時,應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同辦法第9條規定:「公私場所之專責人員離職或異動時,公私場所應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本局於111年9月1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廠,發現專責人員辛○○已於110年7月1日退休,惟貴廠於111年7月27日始申請更換專責人員劉○○,且未於原專責人員異動後15日內先向本局報請核備由代理人代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前開管理辦法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2-020016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忠孝街一五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3/02/02 |
高雄市 |
NT$200,000 |
查貴廠位於本市湖內區大湖里忠孝街153號從事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業,製程為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7月6日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請本局查明貴廠原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辛○○是否有兼任職業衛生安全人員情事。惟本局於111年9月1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員於106年3月1日至110年7月1日同時兼任貴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備查日期:106年3月1日),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所設置專責人員...,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治)無關之工作。...」,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2-020005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忠孝街一五三號 |
水污染 |
2020/03/06 |
高雄市 |
NT$90,000 |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督察,查該廠設有蒸氣鍋爐一座,產生之鍋爐蒸氣廢水以管線排至T01-01鋅系綜合廢水抽水井,惟其流向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亦無該股廢水之水質水量資料,該公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並未依規定辦理許可證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3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忠孝街一一○巷二一號 |
水污染 |
2019/09/19 |
高雄市 |
NT$84,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19日至貴公司水污費查核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06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9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忠孝街一五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08 |
高雄市 |
NT$6,000 |
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將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程序、金屬電鍍處理程序、金屬表面清洗程序產生之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之產生量及貯存量全數申報於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程序;另其金屬表面清洗程序之產品量未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0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忠孝街一一○巷二一號 |
水污染 |
2017/06/22 |
高雄市 |
NT$63,000 |
貴公司海埔二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 : 鋅5.94mg/L(標準限值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6-06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忠孝街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6/01/13 |
高雄市 |
NT$1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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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二○九七地號,海埔段二○九八地號,海埔段二○九八之一地號,海埔段二○九八之二地號,海埔段二一○一地號,海埔段二一○二地號,海埔段二一○三地號 |
水污染 |
2015/08/10 |
高雄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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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8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二○九七地號,海埔段二○九八地號,海埔段二○九八之一地號,海埔段二○九八之二地號,海埔段二一○一地號,海埔段二一○二地號,海埔段二一○三地號 |
水污染 |
2014/10/03 |
高雄市 |
NT$9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00003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忠孝街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4/10/03 |
高雄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00005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忠孝街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3/02/18 |
高雄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20009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忠孝街一一○巷二一號 |
水污染 |
2011/11/29 |
高雄市 |
NT$6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11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忠孝街一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1/11/29 |
高雄市 |
NT$8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11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忠孝街一一○巷二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