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菱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11 , 03: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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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洪博文
統一編號
88677674
成立日期
1979/07/24
資本額
4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42,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7-6965187
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中華路495號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洪博文 董事長 61.46%
洪石柱 監察人 18.19%
營業項目
  •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233300)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42,000,000
    2022/11/30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洪博文
    2019/01/21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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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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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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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 鑫龍 (墨色)
  • 鑫龍KL (墨色)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消波塊造型紀念品製作案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6/05/17 110250.0
    消波塊造型紀念品製作案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5/03/02 220500.0
    裁判書查詢
  • 公示催告
    2012
  • 給付貨款
    2007 2008
  • 除權判決
    2013
  • 給付貨款等
    2007 2008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1/07/08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40,000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09/16 高雄市 NT$6,000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透過「環境保護許可管理系統(EMS)」針對空氣、水及毒性化學物質污染源之列管名單與事業廢棄物系統列管事業名單,進行污染物資料之橫向比對、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疑似應檢具而未檢具廢清書。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証(證號:99662024),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32,000,000元,現場衍生廢棄物包括:廢塑膠混和物(D-0299)、廢木材棧板(D-0701)等,核屬應公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透過「環境保護許可管理系統(EMS)」針對空氣、水及毒性化學物質污染源之列管名單與事業廢棄物系統列管事業名單,進行污染物資料之橫向比對、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疑似應檢具而未檢具廢清書。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證(證號:99662024),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32,000,000元,現場衍生廢棄物包括:廢塑膠混和物(D-0299)、廢木材棧板(D-0701)等,核屬應公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09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路竹區文南里中華路四九五號
    水污染 2020/04/01 高雄市 NT$6,000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0-02號),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惟貴公司第遲於109年2月3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3項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30-109-04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3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路竹區文南里中華路四九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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