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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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11/17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派員於112年10月12日18時10分到達路竹區順安路35弄1號旁空地巡查,發現有廢油污染地面及周圍溝渠之情事,經查為貴公司清運廢油不慎傾倒致污染土地及排水溝,並未依規定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處理。...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2-1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二一三巷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