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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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12/25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會同尖山派出所於頭份市台1己線與中華路交叉路口,查獲張晟得駕駛貴企業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剩餘土石方,查核司機所提剩餘土石方處理運送證明文件,經本局發函新竹市政府,確認該車輛未依據前揭文件進入強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聯單視為無效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12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中寮鄉廣興村永平路六一之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23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6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張晟得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水源路280巷與正興路交會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12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中寮鄉廣興村永平路六一之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03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4月3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張晟得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中正路495巷487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中寮鄉廣興村永平路六一之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6/20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4月23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張晟得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中正一路10鄰73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6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中寮鄉廣興村永平路六一之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