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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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2/12/15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商號所有92年5月出廠的74*2-GJ號自用小貨車,本案於111年7月22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1300號旁,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路攔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1年8月26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 | 21-111-12005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八之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