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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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2/09/26 | 屏東縣 | NT$5,000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8(m¯1),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1-09007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鎮洋路三六號 |
移動污染 | 2017/10/03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8年3月出廠的106-**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06年6月28日行經本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258-61號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8月1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8月2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小港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10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鎮洋路三六號 |
移動污染 | 2015/10/12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4-10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鎮洋路三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12/10/18 | 臺南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1-10014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鎮洋路三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