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 |
2024/12/09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EN-908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09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環境教育 |
2023/03/06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1年10月6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00697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1年10月24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2-030001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22/01/10 |
高雄市 |
NT$2,400 |
業者於上址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排出不符合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1-01039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7/30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福O街福O橋下稽查,發現遭棄置疑似污泥(含雞皮及殘渣魷魚)且散發臭酸異味,經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發現為興OO業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號:OOO-OO)所為,據該公司負責人劉○○107年12月18日表示,係由該公司鍾OO與陳OO駕駛上開車輛,自三O區金O市場清疏水溝及房屋整修工程(本市仁武區八O一路OOO號)前清疏水溝,後於107年12月14日上午11時27分至福德O下水利溝渠從事非法傾倒污泥之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4-110-07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9規定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2/10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200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8/07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8年2月13日、108年3月12日及108年4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8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04 |
高雄市 |
NT$30,000 |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6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02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福德街福德橋下稽查,發現遭棄置疑似污泥(含雞皮及殘渣魷魚)且散發臭酸異味,經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發現為興潔興業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號:196-Y9)所為,據該公司負責人劉○○107年12月18日表示,係由該公司鍾0錡與陳0中駕駛上開車輛,自三民區金鼎市場清疏水溝及房屋整修工程(本市仁武區八德一路132號)前清疏水溝,後於107年12月14日上午11時27分至福德橋下水利溝渠從事非法傾倒污泥之處理行為,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02 |
高雄市 |
NT$21,000 |
本局108年1月16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京吉一路143號旁空地稽查,發現該址堆置污泥,據貴公司劉○○表示,每日工作結束後將作業產生廢棄物傾倒於該址曝曬,後續再將曝曬後乾的廢棄物委由新世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中,並無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3/21 |
高雄市 |
NT$21,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2月13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京吉一路143號旁空地稽查,發現堆置底泥,據貴公司劉○○表示,貴公司係以清疏溝渠為主,每日工作結束後將作業產生廢棄物傾倒於上開土地曝曬,續將曝曬乾的廢棄物委由新世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無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3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1/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1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29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7-11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5/07 |
高雄市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清除許可證,無設置貯存場,惟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5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6/04/25 |
高雄市 |
NT$2,4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428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義和路六一巷二五號四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