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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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 2022/08/01 | 基隆市 | NT$300,000 | 委託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107年8、9、11及12月均因地下水管路拆除導致無水可採,而107年10月擔心植栽鋪造危害地下水質始另外接出基地內地下水採集,足證107年8、9、11及12月理應可採取另外接出基地內地下水採集方式辦理,惟該公司逕行判定是月無危害地下水質之虞,爰未及時採取地下水採集之替代方案。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1-08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六六號三樓之九 |
營建工程 | 2018/10/26 | 基隆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所屬「高門建設暖暖區(104基府都建字第052號)新建地上15層房屋住宅工程」工地,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條規定施作有效防制措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7-09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六六號三樓之九 |
一般廢棄物 | 2017/02/14 | 基隆市 | NT$1,200 | 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施工作業,因未作好防治措施,導致污水流入水溝,造成水溝污染,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6-0203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六六號三樓之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