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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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吉 | 董事長 | 51.00% | 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
周王美文 | 董事 | 51.00% | 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
張峰榮 | 董事 | 51.00% | 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
吳昕豪 | 董事 | 30.00%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高志尚 | 董事 | 10.00% | 凡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裴振邦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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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2/17 | 桃園市 | NT$38,500 | 貴公司於本市開發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8日派員至該工地稽查,查該工程產生之作業廢水未經過沉砂池沉澱,逕自以抽水馬達連接軟管直接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1-02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水污染 | 2022/01/12 | 新北市 | NT$27,000 | 貴公司起造「中和區廟美段集合住宅大廈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發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惟現場查獲直接將工地場內泥水抽排至場外水溝,未經過其設計之沉砂池,未依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且削減計畫書之開發單位、名稱等基本資料仍為共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其規定期限提出削減計畫之變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1-01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營建工程 | 2021/12/14 | 臺北市 | NT$120,00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缺失點數4點]、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6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2)(工程名稱:信義CASA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建字第0063號)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23-110-12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營建工程 | 2021/11/08 | 臺北市 | NT$120,00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2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2)(工程名稱:咊暘建設松露院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180號)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10-1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水污染 | 2020/05/28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106莊建字第00126號泰舍至善元新建工程」營建工地,領有本局核發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然起造人業經107年2月13日北工建字第1070236757號函核准變更在案,惟未辦理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記載事項之變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30-109-05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水污染 | 2020/04/21 | 新北市 | NT$31,500 | 貴公司所屬「泰舍至善元新建工程」作業廢水未經沉砂池處理即溢流於聯外溝渠,屬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執行。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9-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水污染 | 2016/02/15 | 新竹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30-105-0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08/26 | 新北市 | NT$500,000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 10-103-08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2/11/30 | 新北市 | NT$2,4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1-1174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