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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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7/08/29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90年4月出廠的**-7931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7月17日行經本市新市區省道台一線322.5公里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8月2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8月17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0802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南港街二六巷二三號 |
移動污染 | 2014/06/27 | 臺南市 | NT$12,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06015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南港街二六巷二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