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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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1/04 | 臺中市 | NT$1,600,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現場製程原料以甲苯、乙酸乙酯、金油、塗料油墨添加劑、丙酮、環己酮、乙二醇丁醚、樹酯等有機溶劑及色料進行漆料產品製造,查核時製程操作中,現場設有儲存攪拌機10台、噴塗作業區1區、溶劑回收設備1台,符合許可公告第2批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惟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豐洲路一八○巷三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