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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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10/26 | 彰化縣 | NT$115,000 | 貴公司二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79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次查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及地下水,與許可登記全部為自來水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9-10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以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
水污染 | 2019/01/12 | 彰化縣 | NT$126,000 | 於本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39-5號從事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9.2,超過放流水標準(6.0-9.0);懸浮固體濃度3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0.2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42倍;六價鉻為0.8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5mg/L)0.7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10007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
水污染 | 2019/01/01 | 彰化縣 | NT$60,000 |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9.2,超過放流水標準(6.0-9.0);懸浮固體濃度3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0.2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42倍;六價鉻為0.8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5mg/L)0.7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
水污染 | 2018/04/16 | 彰化縣 | NT$70,000 | 於水措單元之鉻系原水槽檢測出pH值(11.9)、水溫(20.6℃)、總鉻(2430mg/L),六價鉻(2790mg/L )等濃度超過許可登載範圍,及鎳(1.02mg/L)為許可未登載項目;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及地下水,與許可登記全部為自來水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7-04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5條及附表項次3、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6/11/04 | 彰化縣 | NT$10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05-11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3/24 | 彰化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3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四一號 | |
水污染 | 2015/03/06 | 彰化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3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三九之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