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本局勾稽貴公司申報紀錄發現,110年12月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為24.86噸/月,本局核准該製程廢棄物最大月產出量為20噸/月,故超出原核准數量百分之十及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無機性污泥(D-0902)現場貯存區與原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查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亦發現,110年1月至12月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酸洗液(R-2502)聯單數量,申報至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250035),故顯未依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設施發現滲出污染地面等情事,顯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經查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貯存地點,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高雄市 |
NT$30,000 |
本局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一)另查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未紀錄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
40-112-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3/01/11 |
高雄市 |
NT$195,000 |
本局前於111年11月7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正常操作,洗滌塔(A003)洗滌液pH值為0.2(許可範圍:6~9),洗滌液抽水馬達未開啟,洗滌液流率為0L/min,造成空氣污染物氯化氫未經處理而排放至大氣,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2-01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水污染 |
2022/02/22 |
高雄市 |
NT$10,000 |
現場廢(污)水設施及管線流向與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相符,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1-0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水污染 |
2022/02/22 |
高雄市 |
NT$10,000 |
貴公司人員告知現場電表故障已久,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11-02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5/26 |
高雄市 |
NT$200,000 |
本局於109年2月19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排放管道(P402)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委由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粒狀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檢測分析,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校正值為124mg/Nm3及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222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汙染物:100mg/Nm3、氮氧化物:15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05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2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4月30日派員至本市永安區永工三路1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燃料貯存場貯存棕櫚殼及不明燒結燃料作為鍋爐燃料,經查不明燒結燃料係爐排前端入料處,因有爐片掉落或破損,導致入料斗之棕櫚殼自破損處掉落,同時混雜些許爐排內不回流到爐前之爐渣所致,惟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有登載該程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6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2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4月30日派員至本市永安區永工三路1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4月至7月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不符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6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26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稽查人員業於107年2月9日由貴廠人員及華盈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陪同進行貴廠操作許可查核作業,稽查結果發現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有下列事項與貴廠該製程操作許可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洗滌塔(A406)洗滌液流率11.3 m3/小時(188.33 L/min),與洗滌流率許可核定值為500~584 L/min不符,洗滌塔壓降50 mmH2O,與洗滌器壓降許可核定值為100~180 mmH2O不符。洗滌塔(A404A)洗滌器壓降40 mmH2O,與洗滌器壓降許可核定值為100~180 mmH2O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6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11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6年12月20日派員會同環境稽查科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爐渣(代碼:D-1101)」於106年2月漏報產出量、106年5月至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於106年2月漏報聯單申報量、106年5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於106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廢酸洗液(代碼:R-2502)」於106年2月及8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106年3月漏報產出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1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6年12月20日派員會同環境稽查科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爐渣(代碼:D-1101)」、「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之貯存地點有爐渣及灰渣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17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6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東安路36巷1130-6號稽查,發現貴廠代操作廠商-華盈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將固態燃料(RDF)堆置於該處,據該公司李○○表示,係貴廠添加做為棕櫚殼之燃料,惟查貴廠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填報是項原物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5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款暨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水污染 |
2015/07/27 |
高雄市 |
NT$12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4-07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水污染 |
2013/07/19 |
高雄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07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水污染 |
2013/05/28 |
高雄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05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