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偉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05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05 AM
負責人
戴嘉雄
統一編號
89647679
成立日期
1995/07/25
資本額
3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7-7927866
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158之79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戴嘉雄 董事長 34.00%
邱秋瑛 董事 18.86%
戴文慶 監察人 21.60%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預拌混凝土製造(233200)
  •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233300)
  • 其他未分類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239999)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35,000,000
    2020/06/18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158之79號
    2017/07/18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台偉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89647679 2021/05/27 2031/05/26 合作金庫銀行憲德分行 70798090 32,760,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2023 01-9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9 0萬 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訴訟救助
    2023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15/09/21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8/11 高雄市 NT$6,000 貴公司111年4月18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案附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經本局111年5月2日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該所表示貴公司案內清除車輛000-0000號車已變更牌照號為000-0000,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自更換清除許可車輛牌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1-08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一五八之七九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8/20 高雄市 NT$6,000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6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1月至12月飛灰(代碼:R-1106),前段收受聯單量(3897.49公噸)扣除後段清運聯單量(4585.01公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7-08002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一五八之七九號
    移動污染 2013/05/13 臺中市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2-05007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路三五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2/02/08 高雄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1-02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路三五三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