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0/11/06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漆包線生產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查觸媒轉換器(A101)之一次觸媒爐內溫度為335℃,超出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值範圍(380~63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一八七巷三三號 |